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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療癒天使服務同意書


親愛的客戶您好,當您申請女巫療癒天使之服務(下稱「本服務」)並完成匯款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以下條款(下稱「本條款」)之全部內容,並清楚了解本服務之各項服務內容:
 

  • 第一條 服務方案及費用

    女巫療癒天使之項目包括:(一)斷小三(桃花)魔法;(二) 金錢魔法;(三) 魅力魔法;(四) 甜蜜魔法;(五) 交往魔法;(六) 復合療癒;(七) 個人療癒……等。
    詳細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請詳閱網站內之各服務項目說明。

     

  • 第二條 服務期間

    本服務期間自匯款當日起,至服務完成之日止。
    前項所稱服務完成係指女巫已完成所有光療程序。
     

  • 第三條 服務方式

    本服務僅提供E-mail或LINE之線上服務,恕不接受會面或電話等其他方式。
     

  • 第四條 權利義務之依據

    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依本契約修款之約定定之;本契約未約定者,依有關法令及誠信原則定之。
    本契約之附件、乙方之廣告及本契約當事人間之口頭約定,均為本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雙方之其他特別協議事項,其效力優於本契約條款。
     

  • 第五條 聲明與保證

    1、您保證提供之照片、個人資料皆係合法取得,並無任何違法情事。

    2.、您保證將遵守女巫於服務期間之要求並確實配合改變,倘因您個人行為無法配合致使服務效果不彰,將自負其責,概與女巫無涉。

    3、 您同意於本服務期間屆滿後,無償提供本次服務內容以匿名方式供作案例分享。
     

  • 第六條 業者之保密義務

    女巫因您接受本服務而知悉或持有之個人資料,應予保密,但為前條第三款之情形則不在此限。
     

  • 第七條 免責條款

    本服務之目標達成於否,係取決於您的配合及願意改變程度,女巫僅具有輔助之功能,恕不擔保任何結果之發生。
     

  • 第八條 契約終止、解除與退費

    1、您於匯款後而有下列情形者,得終止本服務並按照下列各款規定申請退費:
          1.於匯款當日晚間11時59分以前,得無條件全額退費。
          2.於匯款翌日後14日內,得無條件退費二分之一。
          3.於匯款翌日後21日內,得無條件退費三分之一。

          4.於匯款翌日後30日內,得無條件退費四分之一。
          5.逾前款規定時間,您若於本服務實施中因死亡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未能繼續接受本服務時,您或繼承人得終止本契約,並請求將已支付之價金總
             額扣除已接受服務之費用後返還。
          6.因天災、戰亂、罷工、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之事由,致女巫無法繼續提供服務者,您得請求按已接受服務比例退費。
          7.若不符合上述四款事由,恕無法辦理退費。
          8.條款修改前(105.05.18前)之客人也
    適用本條款。

    2、本服務係屬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故依據行政院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您於開始接受本服務後,除有前項規定之情形外,您
          並無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解除契約之權利。

     

  • 第九條 終止契約之方式

    您得以寄發電子郵件方式向女巫為終止契約之意思表示。
     

  •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本契約條款之任何條款若因違反法律強制規定而經法院宣告無效者,其餘條款仍有效。

    2、本契約條款之成立、生效、解釋及履行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因此所生任何糾紛,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為第一審管轄法院。